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13日,选举产生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现予公告:
检察长:熊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的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23年1月13日

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13日,选举产生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现予公告:
检察长:熊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的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23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