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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2020-08-26 09:23:00  来源: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2020年上半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持续做优做实法律监督,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和城市治理现代化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和检察服务。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72件189人,审查起诉案件243件361人;办理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8件,办理刑事执行检察案件555件;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1件。在因疫情影响案件量整体下滑的情况下,各项考核绩效指标均较去年同期全面提升,9项主要绩效指标位列全市检察机关前三名。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着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服务保障“四新”行动、“六大工程”。牢牢把握高淳“一城一区一支点”发展定位,坚持将检察工作服务方向与重要产业政策、重要经济活动同频共振。出台10项检察承诺,深入贯彻落实“六稳”“六保”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四新”行动及区委区政府“六大工程”要求,助力复工复产、保障民生民利,主动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严惩侵犯企业权益犯罪,办理串通投标、挪用资金等犯罪案件6件23人,切实增强企业投资信心和创新活力。用心用情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对群众来信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向7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切实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全力投入战疫防汛一线。坚持“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办案”,连续60多天日均投入26名检察干警参与社区值班驻守,人均服务时长超过300个小时,较好的完成了下沉防控任务,1名干警获全市政法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嘉奖。与此同时充分运用远程提审、云开庭等信息技术手段,加班加点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0件20人,审查起诉案件80件123人,确保各项检察工作不停不等不拖。严格落实防汛工作制度,连续30多天投入干警70余人次昼夜参与防汛挂钩点抗洪抢险、值班值守,向受灾群众及有关挂钩单位捐赠款物16万余元。

  主动融入营商环境建设。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以案释法,靶向服务,为高新产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建立涉民营企业犯罪案件特殊审查机制,慎用逮捕、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充分考虑犯罪性质、情节、后果等,依法对3名企业人员决定不起诉,积极运用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对无继续羁押必要的5名企业人员依法建议变更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避免出现“办理一个案件、搞垮一个企业”的现象。

  二、始终强化使命担当,着力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依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截至目前,对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进入检察环节的12件78人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全部提起公诉。充分运用自行补充侦查职能,在办理黑恶案件过程中积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调取组织架构、资金流向等方面证据。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建立“职业放贷人”精准打击机制,紧盯以放贷为业、以虚假用途向银行贷款筹集放贷资金的“职业放贷人”,建立该类人员信息库,分析研判行为方式、监管措施等情况,推动解决金融机构监管不严、银行坏账率高等问题。

  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实践。持续推进检察建议“五化”机制建设(社会化调查、案件化办理、公开化送达、持续化督促、多元化治理),提出各类检察建议49件。探索人大监督+检察监督新模式,顺利将1件人大代表建议转化为检察建议,相关做法得到市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要求在全市检察系统范围内推广。在办理一起串通投标案件过程中,就发现的串通投标报价、借用资质参与投标等问题,向30家涉案企业集中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并开展警示教育。积极组织检察干警下基层进网格,上半年全体干警进网格200余人次,结合检察职能深入开展群众接访、禁毒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司法救助等工作。

  持续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紧跟新时代未检工作新要求,打造“四大检察”一体化运转的未检专业化办案组。秉持“宽容不纵容”原则,深化“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建设,擦亮“淳风工作室”品牌,开展法治宣传、线上授课、关爱帮教20余次,受教育人数1000余人次。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治理大格局,牵头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会签《关于在未成年人教育培训和看护行业建立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的暂行意见》,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对涉未成年人相关行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始终深化检察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以客观公正立场强化诉讼监督。牢固树立“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理念,各类监督数据均较去年同期有所提升。在依法监督的同时,通过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等多种形式进行释法说理、释疑解惑,有效强化监督效果。上半年召开不起诉公开听证、民事监督案件公开答复等4次,实现公开答复率、群众满意率、案件息访率三个百分百,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以“求极致”标准提升办案质效。将人民群众的实际感受作为衡量检察办案成效的重要标准,大力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繁案专办—简案快办),一次退查率、二次退查率显著下降,高检院提出的“案-件比”指标在全市保持领先。切实履行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优势,上半年认罪认罚适用率92.9%、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71.6%、采纳率100%,均在全市处于前列。推行认罪认罚确定刑量刑建议说理机制,面向法官、律师、嫌疑人等群体说理,形成《认罪认罚案件精准量刑操作指引》,逐步实现确定刑量刑建议说理全覆盖。

  以“多赢共赢”理念深化公益诉讼。聚焦公益诉讼重点领域,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保护范围,与行政机关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深入贯彻落实长江流域高淳区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六个专项行动要求,充分发挥驻区“河长办”检察官联络室作用,牵头成立固城湖生态修复增殖放流基地。深化“认罪认罚认赔”诉前督改新模式,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10件16人,督促行为人主动缴纳生态环境资源修复费。举办世界环境日主题活动,向全区13家单位通报食药环资“两法衔接”工作和非法捕捞水产品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形成生态保护合力。

  四、始终聚焦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干警整体素能

  党建引领强队伍。将党建引领作用提升工程作为全院重点工作项目,构建“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班子成员主动指导、党总支推进落实、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的机关党建责任体系,上半年召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20余次,专题学习研究意识形态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机要保密、统一战线等工作。进一步探索党的建设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每个党员干警的必修课,组织党员干警赴雨花台烈士陵园、江苏国家安全教育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瞻仰革命烈士、重温入党誓词、为党员过政治生日,党员意识不断增强,队伍素能有效提升,获“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从严治检抓作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部署作风整顿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作风巡查20余次,对发现问题进行提醒谈话10人次。严格执行有关过问、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三个规定”及“一个办法”,定期开展警示教育,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上半年全区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在同组22个部门中名列第三。打造汶溪沙龙教育培训品牌,大力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通过领导干部上讲台授课、广大干警解剖“苏州三宝”谈体会,全面对标找差,以思想解放、观念转变、境界提升,带动改革突破、制度创新、力量凝聚。

  接受监督树公信。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主动接受监督的理念,常态化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平台发布重要案件信息、以案释法案例等500余条,在中央、省级媒体发稿10余篇。推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常态化,主动走访在淳各级人大代表。积极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调研视察、参与听证、观摩庭审等,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当前区检察院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检察工作的站位仍需提高,服务区域发展的力度需要加大;部分业务数据与先进院相比仍有差距,检察工作整体绩效需要提高;基础性工作仍需夯实,规范化水平需要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2020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起步之年。区检察院将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上级各项工作决策部署,以稳进、落实、提升的实际成效,推动高淳检察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强富美高”新高淳建设。

  一是提升履职站位,护航发展大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全力服务“六稳”“六保”,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以及制假售假等破坏企业复工复产的犯罪,奋力夺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双胜利”。大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六清”行动,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推动形成国有财产保护联防联控机制,重点惩治串通投标、强迫交易等工程建设领域较为突出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突出惩治金融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防范化解可能引发经济、社会风险的苗头性问题。紧紧围绕长江流域高淳区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六个专项行动要求,积极运用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党中央长江大保护决策部署在高淳落地生根作出检察贡献。

  二是坚持司法为民,保障民生福祉。努力探索公益诉讼检察“等”外领域,积极、稳妥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网络侵害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依法惩治扶贫领域犯罪,强化对贫困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深化开展“我是党员我先行”“政法网格员下基层”活动,认真研判当前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做到“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力促案结事了人和。积极对接涉企法律需求,实行专人接待、专人审查,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

  三是强化监督理念,维护公平正义。抓紧抓实“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在有效降低“案—件比”上下功夫,提升办案质效、提高群众满意度。坚持“少捕慎诉”,进一步降低逮捕率、审前羁押率,提高促成当事人双方和解率。高标准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释法说理,确保省检察院下达的目标不折不扣完成。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学好、用好民法典,依法保障案件当事人民事权利。提升检察建议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深入探索人大代表建议转化为检察建议的方法路径,逐步形成运用检察建议推进社会治理的新模式。

  四是锻造过硬素能,树立良好形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办案各个环节。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放松,在“严”的主基调下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质量,锻造一支“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构建检察业务、检察宣传、外部评价“三位一体”的司法公信力评价体系,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升级优化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开放日等平台和活动,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塑造良好检察形象。

  编辑:黄凌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