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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概况
2019-12-20 17:51:00  来源: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

  高淳区位于江苏省西南端,属南京市郊,东部为丘陵地区,西部为圩区平原,北邻溧水,东界溧阳,南部和西部与安徽省郎溪、宣城、当涂三县接壤,总面积802平方公里,总人口43万。高淳为固城湖、石臼湖和长江支流水阳江所环抱,山川优丽,物产丰富,素有“江南圣地、鱼米之乡”美称。

  高淳区人民检察院前身高淳县人民检察署于1951年7月筹建。1955年7月14日,高淳县人民检察署更名为高淳县人民检察院。“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检察机关被撤销。1978年8月,高淳县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

  高淳区人民检察院现址高淳区淳溪镇汶溪路169号,办公办案大楼建筑总面积为19000余平方米,于2011年底奠基,2017年底投入使用。大楼共分9层,1至6层为高淳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及办公三大功能区,含为民服务中心、刑事办案区、未成年犯罪教育基地等,7楼为区派驻纪检监察组办公区。整个建筑简朴庄重,办公用房严格按照党政机关标准配置到位,体现了“适用、大方、节俭”建设原则。

  高淳区人民检察院现有行政编制数46名,行政附属编制数5名。实有干警45人(平均年龄42岁),行政附属编人员1人,聘用人员24人,退休人员24人;院班子成员8人(平均年龄48岁),其中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3人,纪检监察组长、政治部主任、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各1人。高淳区人民检察院是省院“大部制”改革6家试点院之一,目前设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检察综合管理部(政治部)等5个部门。设党总支(下设4个支部),拥有党员61名(含退休党员21名)。50岁以下干警全部达到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硕士学位或学历8人。

  恢复建院40多年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高淳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团结拼搏、公正文明、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思路,不断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与时俱进,蓬勃发展。2000年以来,先后被省检察院表彰为“五好检察院”、“人民满意的五好检察院”;被市检察院表彰为“先进检察院”,“平安南京建设先进集体”、荣记集体三等功;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十佳先进基层党组织”“红旗基层党组织”、“先进单位”、“文明单位”、“有功单位”、“法治高淳建设先进单位”、“十佳单位”。

  编辑:黄凌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