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等规定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2年1-11月,高淳区人民检察院通过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共填报“三个规定”重大事项情况42件。我院将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坚持“逢问必录”,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拒腐防变、公正司法的重要抓手,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