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日语、法语、越南语、蒙古语……9月4日晚的北京秋雨微凉,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的几间教室里,关于检察机关涉外法治工作的讨论正在火热进行,不时有“学霸”检察官用多种外语参与讨论。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9月2日至9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举办第五期全国检察机关涉外法治人才培训班。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涉外法治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要求建立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并且从完善涉外国家安全机制、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等角度进行了全方位阐述。”最高检国际合作局负责同志告诉记者,更宽广的国际视野正在成为每一名检察官的必修课。
一问:怎样做到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用深邃的历史眼光、宽广的国际视野把握事物发展的本质和内在联系”?
最高检国际合作局和国家检察官学院从课程设计上精心编排,邀请来自司法、立法和高校的专家学者讲授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检察机关涉外法治工作》《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从人民检察史中汲取奋进新征程的智慧和力量》等课程。
例如,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霍政欣通过对一些法律争议深入分析,指出要运用法治手段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7天的课程极大地开阔了我们的视野,仿佛在国际社会上游历了一圈,既看到了忧患与困难,更看到了希望与方向。作为法治中国建设的参与者,在坚守政治立场的基础上,我们要包容外来文化,适应国外法治环境,积极研究外国法律制度,以独立思考和客观判断开展更广阔的法律交流,努力成为解决复杂涉外法治事务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干警田帝说。
二问:怎样在涉外法治领域落实好最高检党组提出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国家检察官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授课。课堂上不时响起热烈的掌声,培训班学员认真聆听。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就是严格遵守涉外案件办理规定,严格把握证据标准,严格规范诉讼程序,努力实现涉外案件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还要主动融入涉外法治工作大局,加强与外事部门及其他涉外单位的常态化联络,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干警张勇说。
“遇到涉外案件不要紧张,遵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大原则,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最为复杂的是,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的海外利益。”“国际刑事司法协助要解决三个问题:人的问题、物的问题、证据的问题。”……培训班上,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时延安讲授的《涉外刑事法治的制度完善》、最高检国际合作局相关工作负责人讲授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理论与实务难点问题》、北京外国语大学副教授陈崛斌讲授的《刑事司法中的英汉互译问题》等课程,通过大量“接地气”的司法案例剖析,给学员们提供了更加丰富的“工具箱”和“习题册”。
“我们要把学到的知识充分运用到履职办案中去。例如,在涉外案件办理中敢于、善于提出国际司法协助请求,结合‘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聚焦跨境物流、知识产权等领域,向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另外,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制作规范化的多语种涉外法律文书,统一司法协助案件流转、领事通知等专门涉外程序中的文书格式。”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干警陈汇说。
三问:怎样培养好的检察机关涉外法治人才?
120名学员分成6个小组,国际合作局相关工作负责人参加了每个小组晚间主题研讨,要求尽量使用外语发言。通过了解每一名学员的外语水平、办理涉外案件相关工作经历等,为“全国一盘棋”的检察涉外工作做好“人才储备”。
“培训班既有技能又有素能,涉及内容领域极为宽泛,能不能以视频的形式向相关人员开放?建议针对稳定参训人员建立可持续的定期集训调训,甚至必要的考核机制,确保培训质效的同时,有效保证涉外法治人才储备的质量。”吉林省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副检察长周为这样思考。
事实上,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一直是检察机关涉外法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培训班一方面通过授课‘滴灌’促进涉外法治人才成长,另一方面也希望各地同仁彼此启发,实现智慧碰撞。”国家检察官学院老师在最后一天的总结会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