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1日,正值元宵佳节,高淳辖区内发生一起恶性抢劫、杀人案件,在辖区内造成一定紧张气氛并引发了不实言论。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严厉打击此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区院诉讼监督部门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并就案件后续侦查提出4点意见。
该案犯罪嫌疑人颜某(男,30岁,江苏盐城人)为实施抢劫,于2017年2月11日晚9时许,驾驶苏J**58J黑色长城越野车,在固城集镇转盘处尾随骑电瓶车的受害人赵某某(女,28岁),并驾车撞击赵某某欲实施抢劫。后颜某发现赵某打电话,遂持刀猛刺赵某,并持刀割断赵某颈部血管,致赵某当场死亡,颜某抢走赵某的手提包后驾车逃走。高淳警方通过调取周围监控视频发现嫌疑人行车轨迹后,在其暂住地将犯罪嫌疑人颜某抓获归案。
区院诉讼监督部门根据《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工作机制实施细则》,就该案下一步侦查提出了4点具体意见:一是充分利用同步录音录像,固定犯罪嫌疑人供述;二是仔细进行现场勘验,注意提取现场的痕迹物证、血迹等生物检材;三是注意搜集旁证,查清嫌疑人的社会关系、作案动机;四是规范、合法取证,让每一份证据发挥最大效力,保障后续诉讼进程。
目前本案仍在进一步侦查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