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改革办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督查意见》的精神,加快推动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进程,近日区院对近年来办理的生态资源领域、食药领域的刑事案件进行了一次深入排查,并从中发现了监督线索。
2月16日,区院民行部门针对刑检部门办理的一起盗伐林木案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依法向区农业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规范履行监管职责,对盗伐行为人作出处罚,及时挽回林业资源损失。
3月9日,区农业局书面回函采纳建议内容。目前,行为人已于行政处罚当日将罚款缴纳至财政专户,相关补种义务亦将择日履行。下一步,区院将持续跟踪该案,确保建议内容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