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全省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盗窃罪模块扩大试点动员会后,高淳区检察院高度重视,积极按照上级要求开展试点工作,在第一时间内掌握系统操作要求,实现所有盗窃案件均在智能辅助系统内办理,并依托智能辅助系统加强侦查监督,提出口头纠正违法意见2件、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
承办人对于系统提示的侦查活动违法或证据瑕疵问题逐一审核、认真研判,其中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及时进行纠正。如高淳区检察院办理的徐某某等人盗窃案中,发现侦查人员询问未成年被害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没有女工作人员在场;又如办理的夏某盗窃案中,发现侦查人员在提取书证时未注明书证来源、未按照法定程序收集,区检察院均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此外,对于一些轻微取证瑕疵,也向公安机关提出了口头纠正意见。
相关纠正意见提出或者发出后,侦查机关高度重视,逐一查找薄弱环节,不仅督促相关办案单位及时整改,还将纠正意见向全局进行了通报,真正起到“办理一个案件、治理一片违法行为”的效果。
下一步,高淳区检察院将继续做好盗窃智能辅助系统工作,充分发挥系统优势,排查监督线索,促进规范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