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水金列席区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麻某某等1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赌博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张某某等4人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一案,甘某某等挪用资金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
会上,肖水金检察长认真听取了承办法官对案件情况的汇报后,阐明了检察机关对该案处理的基本立场,并发表法律、政策适用意见,促进案件公正办理,保证正确适用法律,共同提升案件质量。
此次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背景下,高淳区检察院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重要体现,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高案件质量的有力行动。通过列席,法检两家有效强化了沟通联系和业务交流,提高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