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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区检察院举办检察建议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
2019-12-11 21:10:00  来源:南京市高淳区检察院

  12月11日,高淳区检察院举办检察建议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市检察院宣传处工作人员和新华日报、江苏法制报、高淳电视台等媒体记者应邀出席会议。区检察院第一、第二、第三检察部相关检察官参加会议,端春辉副检察长主持会议。

  会上,端检向与会媒体记者通报了2019年度高淳区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情况。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方式,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重要意义。近年来,区检察院在开展检察建议工作中,发现有的被建议单位存在回复空洞敷衍、整改流于形式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察建议的效果。基于此,区检察院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于2018年下半年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以出台决议的形式加强检察建议工作,以期进一步提升检察建议的“刚性”约束力。

  在区人大常委会赵主任的亲自关心推动下,在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人代联委等委办的大力支持下,2018年12月10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南京市高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决议》较为详细的规定了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制发原则、备案程序、执行程序,同时明确了区人大常委会启动监督程序的具体方式。《决议》的出台,标志着高淳区成为全市范围内率先实现将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有机结合的地区,并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检察院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决议》出台后,区检察院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以提升检察建议“刚性”约束力为抓手,积极探索检察建议工作新机制,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共提出各类检察建议31件次,回复率100%,采纳率96.8%。

  一、坚持目标导向,强化统筹推进,提升检察建议规范性

  以加强检察建议质量和效果为目标,着力提升检察建议工作规范化水平。一是完善运转流程。在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及区人大常委会决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关于规范检察建议工作的实施办法》,对检察建议的制发、流转、送达、备案、督办等环节进行细化规定。明确规定检察建议的提出由检察长签发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在检察统一业务系统中自动生成编号,有效解决了以往“多头制发”“多头签批”的问题。二是加强组织保障。明确法律政策研究部门为检察建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院检察建议工作的审核把关和登记备案,实行统一业务系统流程监控和《检察建议审批表》逐级审批的“线上”“线下”并行模式,确保全程留痕。院党组要求刑检、民行部门每一名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每年至少提出检察建议一件次,并纳入年终司法绩效考核,截止目前完成率为90%。三是提升建议质量。通过承办人自查、部门负责人审查、法律政策研究部门核查的“三查”模式,强化对检察建议的实体性审查,重点审查“事实表述是否清楚、引用法条是否准确、释法说理是否透彻、证据材料是否齐全”。与此同时,通过集中研讨、交叉互评等多种形式的“小课堂”培训,逐步提升“案件化”办理检察建议的水平。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社会治理,提升检察建议精准度

  以检察建议为抓手,着力解决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社会治理突出问题。一是精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深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针对在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的辖区学校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隐患等问题,向区教育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全面排查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强化安全教育,并主动与区教育局、团区委等会签《高淳区新时代校园法治建设实施方案》,5名领导干部先后担任辖区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2场次,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相关做法在全省政法系统关工委工作会议上受到好评。二是精准护航工程建设领域健康发展。办理农村基层小型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案件2件9人,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部分无施工资质人员借用他人资质参与投标、招投标过程监管不严等问题,向区城建局和相关镇政府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全面排查整治“违规拆标、借用他人资质参与投标”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收到检察建议后,被建议单位均高度重视,及时开展情况摸排,认真研究改进措施,区城建局及时出台了《高淳区国有投资小型工程承发包实施办法(暂行)》,进一步对招投标程序进行严格规范。日前,区委将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专项整治。三是精准发力律师违规履职乱象整治。在办理孙某等人涉嫌敲诈勒索一案时,针对某律师在未与被害人有任何接触的情况下,直接制作一份谅解书提供给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委托他人按模板抄写,故意捏造部分案件事实等违规行为,分别向雨花台区司法局和南京市律协提出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雨花台区司法局在全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工作会议上通报检察建议内容,要求各律所和律师引以为戒、规范执业;南京市律协迅速开展调查,暂停该律师代理行为。

  三、坚持效果导向,强化公益诉讼,提升检察建议执行力

  强化运用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着力维护国家和集体公共利益。一是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保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食品药品领域刑事案件中“从业禁止”判项难以执行的问题,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该局将违法行为涉事企业和个人列入“江苏省市场监督信息平台”黑名单予以动态监管。市检察院以“高淳经验”为蓝本,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该项做法,取得良好成效。二是助力城乡环境整治提升。对辖区住宅小区开展实地调查,发现阻挡消防设施、私拉电线等安全隐患情形10余起。针对上述问题,向区公安分局与淳溪街道办事处分别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收到检察建议后,区公安分局与区消防大队共同制定整改方案,开展了小区地下室、公共储藏室内杂物清理整顿工作,并组织社区民警开展入户宣传教育;淳溪街道办事处在小区张贴公告,并牵头组织城管、司法等部门共同开展消防安全隐患、私搭乱建等问题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三是推进辖区文物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的新要求,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文物保护专项公益调查行动,对全区29处市级以上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了全方位走访调查,就发现的文物保护界限不完备、日常管理不充分等问题,向区文化和旅游局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筑牢公共文化资源保护屏障。区文化和旅游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整改,推进多项措施逐步完善区、镇、村文物保护三级网络体系。

  编辑:黄凌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