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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党员风采录 | 徐利: 未成年人成长路上的守护者
2021-07-07 10:04:00  来源: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

  徐利,重庆人,1986年9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2016年以来,先后被评为南京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高淳区扫黑除恶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其办理的2起案件被评为江苏省检察机关保护留守儿童典型案例、南京市检察机关附条件不起诉典型案例、南京市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所在部门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江苏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集体。

  打击犯罪,她是惩恶扬善的公诉人。近年来,徐利负责办理了辖区各类刑事案件300余件。尤其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她办理黑恶案件4件23人,约占全院受理黑恶案件数量的三分之一,且均已判决生效,法院采纳全部指控意见。在办理孔某某等10人涉黑恶案件中,面对半人高的65本案卷,徐利悉心审查认定35笔违法犯罪事实,依法指控敲诈勒索、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赌博等多个罪名,有效打击了黑恶势力嚣张气焰,有力维护了辖区安全稳定。办案同时,她还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理论调研,撰写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研究》《涉罪外来人员管护教育机制研究》《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机制研究》等课题均在南京市检察院立项检察理论研究课题中获奖。

  关爱帮教,她是涉案少年的引路人。除了办理普通刑事案件,徐利从2016年开始还负责高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60余件。她说做公诉人时拿到案卷的第一反应是“这个案件能不能诉?”做未检人时,则是“能不能帮?”未检工作需要用真心和真情去对待,渗入了更多的关怀和包容。对涉案少年不能一诉了之,需要针对不同情况制定个性化帮教措施,对行为恶劣需要提起公诉的,她会利用诉讼各环节尽可能感化和开展法治教育。对行为较轻的,她会帮助他们尽可能回学校、回家庭、回社会。比如在办理李某盗窃、抢劫案时,徐利了解到李某十分渴望亲情和关怀,她精心策划,在李某18岁生日当天,在看守所内为其举行了一场特殊的“成人礼”,最后李某在开庭时陈述时专门对她表示感谢,表示认罪悔罪,今后一定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比如,在吴某打击报复证人案的6个月考验期间,她和同事们帮教32次,最终促成吴某成功创业,还主动报名成为一名防汛志愿者。通过真心帮助,她感化、挽救了一批这样的孩子,她也收获了他们的信任,过年过节她时常能收到这些孩子们的祝福。今年10月,徐利收到一名5年前被判刑少年的感谢信。徐利说,未检工作是“案结事了情未了”,未检人最开心的事情莫过于收到曾经的涉案少年发来工作、生活、学习都步入正轨的好消息。

  预防犯罪,她为孩子们撑起一片蓝天。近三年来,徐利带领团队开展法治宣传60余场,受教育人数1万余人,检校共建工作得到南京市人大代表充分肯定,建立的“青少年道德法治讲堂”荣获2018年度南京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创新优秀案例,撰写的法治课件荣获南京市检察机关优秀课件评比一等奖。为了促进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徐利带队奔赴辖区8个街镇20余家中小学开展实地调查,就发现的校园周边部分经营场所销售过期食品、“三无”产品等问题,依法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主管部门对26家学校食堂、校园周边27家餐饮服务单位、63家食品销售单位进行了集中检查、整改或处罚,推动在全区启动为期4个月的学校校园及周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2020年,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案件时,徐利发现中小学生违规骑行电动自行车上学的现象不少,甚至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伤亡。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徐利制发全市首份交通安全领域《检察关注函》,引导学生、老师、家长和社会公众共同守护孩子们的安全。

  编辑:黄凌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