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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不小办!高淳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典型案例分析研讨会
2021-09-15 15:16:00  来源: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入开展“新时代检察理念”大讨论活动,9月3日下午,高淳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汶溪沙龙”第十四期活动,院领导、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集中开展典型案例分析研讨会。

  “如何正确区分借贷型诈骗与一般民间借贷纠纷?”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周红年带头讲述典型案例。承办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认真研讨争议焦点问题,充分调查取证、耐心释法说理,促使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

  资深刑事检察官周玉林以某盗窃案为例,讲述其办案团队对盗窃等轻刑案件开展甄别筛查、繁简分流,实现案件精准量刑、批量快速办理。

  刑事执行检察官刘伟践行“双赢多赢共赢”法律监督理念,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摸排线索,“刚柔并济”打好依法监督组合拳,帮助被监督者解决问题、补牢短板,共同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实现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能够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未检检察官孔瑶婷在办理某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延伸办案职能,依法开展司法救助、关爱帮教,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检察关注函,构建起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

  “讲好自己的办案故事,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到极致。”第四检察部主任戴勇、副主任黄凌昊分别就如何培育典型案例、如何写好指导性案例进行交流分享。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席晨在总结讲话时强调,案例是为民司法、服务大局的重要“检察产品”,体现出了一个单位的综合能力。席检提出三点希望,一是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跳出案件看案件,跳出检察看检察,大力提升案例意识。二是要以终为始。养成从一开始就按照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标准去办的习惯,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三是要求极致。加强基础工作和基本能力,深入开展个案研究、类案研究、反向审视等,努力求极致、办精品。

  编辑:黄凌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