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淳区检察院荣获“2018年度南京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称号。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淳区检察院在区委和省、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强化政治使命担当,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做到突出打击重点、依法快捕快诉、强化法律监督、坚守法律底线,稳准狠打击黑恶犯罪活动,取得了阶段性进展,有力维护了高淳地区的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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