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以来,高淳区人民检察院聚焦司法办案主责主业,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共受理审查逮捕204人,受理审查起诉362人;依法批准逮捕164人,提起公诉265人。其中,办理各类涉企案件18件32人,精准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件11人,对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被害人开展帮教、关爱11人次,有效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检察保护。
牢固树立“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理念,上半年对各类刑事案件监督立案3件,监督撤案8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11件,纠正漏捕11人,均较去年同期大幅度上升。加强对刑事执行环节的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1件,对12名无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监督立案财产刑执行案件118件146人。
全面深化公益诉讼检察,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9件,均予立案。探索“认罪认罚认赔”的诉前督改新模式,在全省首创《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督改告知书》《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具结书》,督促当事人在“认罪认罚”的同时主动“认赔”,自愿修复造成的公益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