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南京市高淳区委员会、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作出决定,授予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区级机关部门先进单位”“2018年度法治高淳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2018年,高淳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院集体、个人共受到市级以上表彰24次。
2019年,高淳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加强队伍建设,争创一流业绩,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高淳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