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13日,选举产生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现予公告:
检察长:熊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的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23年1月13日
想打探案情?三个规定了解下!
小朋友,网上冲浪,你需要一份避“坑”指南
被提及67次!一起来看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高频词
【图解】一图读懂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专项报告
南京高淳检察微博
高淳检察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