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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我压力很大!”这堂课让检察官鼓足干劲轻装上阵
2020-11-27 16:26:00  来源: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

  “刚开始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时候,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对自己质疑,感到疲惫,害怕出错!”

  11月19日,高淳区检察院举办“汶溪沙龙”第七期活动,刑事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集中开展案件圆桌讨论会,回望办案心路历程,复盘审视问题细节。

  针对基层检察干警在办案中面临的思想压力大、证据审查有瑕疵、司法理念更新不及时、形势政策把握不到位等问题,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席晨围绕《捕诉一体视野下证据审查思维》为检察干警答疑解惑。

  “办案就是办证据。”“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思维就决定以什么样的方式解决问题。”

  席检结合自身办案经历和体会,充分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表示审查起诉环节证据思维具体表现为导向思维、结构思维、穿透思维、引领思维、底线思维,审查起诉要“瞻前”“顾后”,充分考虑引导侦查、捕诉衔接和庭审效果、办案效果等,学会透过现象看本质,全面把握证据链,既要做犯罪的追诉者,也要做无辜的保护者,更要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法治进步的引领者。

  席检还深入剖析某污染环境案、故意杀人案、涉黑涉恶案等热点案件和盗窃、聚众斗殴等普通刑事犯罪案件,讲述了一批证据认定、印证、分析、推定的方法,引导检察干警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提升办案素能,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

  与会干警纷纷表示:“席检是业务专家,他的分享让我们更加坚定信心,轻装上阵,我们将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案件。”“办案要多走一步,不放过每一个细节,学会复盘思考,践行求极致理念,努力把证据压实,砌好证据大厦的每一块砖。”“检察官要在办案中融合天理国法人情,始终保持平和理性,传递司法温度,拒绝法律教条主义。”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高淳检察干警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执法司法温度,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编辑:黄凌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