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淳区检察院召开论证会,就办理的一起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的公益损害问题进行论证,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3名专家应邀出席,区公安分局“食药环”大队负责同志及高淳区检察院公诉、民行条线相关人员一同参加了座谈。
2018年5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采用自制的电捕工具在桠溪国际慢城范围内,捕获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1只,“三有”动物10只,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案管部门启动“一案双移送”机制,民行部门第一时间进行了立案审查。办理过程中,承办人发现该案公益损害方面的证据较为薄弱,且无法通过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予以补强,遂邀请相关专家就具体问题展开论证。座谈中,与会专家对案涉野生动物的生长繁殖情况、分布地域、生态科学价值等进行了介绍。接着,双方围绕案情,就该案公益损害的论证方法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探讨。为进一步提升论证的严谨性、科学性,与会专家还赴案发地点进行了实地勘察与环境监测。
本次论证会系高淳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首次借助专家“外脑”提供智力支持,是补强业务短板、提升案件办理水平的一次有益尝试。下一步,高淳区检察院还将积极在“重自强”上下功夫,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