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献礼七一 | 一次讲述、一份协议、一项认可,这个生日我们从“非法捕捞”说起
2020-07-01 16:08:00  来源: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1日是党的99周岁华诞,也是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开始5周年、全面推开3周年的特殊时刻,可以说检察公益诉讼的发展历程与党的生日紧密联系在一起。

  2015年,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元年,高淳区检察院就与区公安分局、农业局、水务局会签了《关于建立固城湖生态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拉开了检察机关保护固城湖生态的序幕。伴随着检察公益诉讼全面推开,高淳检察机关在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尝试公益保护固城湖生态资源新模式。2019年,在充分实践的基础上,高淳区检察院牵头与玄武区法院、高淳区公安分局、高淳区农业农村局会签《关于建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协作机制的意见》,充分发挥了“两法衔接”和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

  一次讲述

  七一前夕,第三第四检察部联合党支部开展“党的生日话职责——我与检察公益诉讼共成长”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干警邢强月讲述了高淳区检察院创设的非法捕捞水产品“认罪认罚认赔”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督改新模式的“前世今生”,诉说着高淳公益诉讼检察人守护固城湖生态的坚定决心,呼吁社会各界共同续写湖晏河清、鱼欢人旺的初心故事。

  一份协议

  为献礼党的生日,纪念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开始5周年,6月29日,高淳区检察院联合玄武区法院、高淳区公安分局、高淳区农业农村局会签《南京固城湖生态修复基地共建协议》。各单位就整治固城湖流域非法捕捞问题达成共识,在强化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衔接,形成打击合力的同时,切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修复性司法理念。会签仪式后,各与会单位还赴固城湖生态修复基地(选址)进行了实地查看,探索打造劳役代偿、宣传教育、生态研究等多位一体的功能型基地。

  一项认可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是一项“崇高的政治责任、神圣的法定职责、美好的公益使命、创新的检察职能”。6月30日,高淳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李海杰应邀参加全市政法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奖励颁奖仪式,荣获疫情防控先进干警称号。

  疫情防控期间,李海杰和同事针对一起反映疫情防控漏洞的信访案件第一时间开展监督,在特殊时期组建临时办案组、创设公益诉讼案件评估表和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工作提醒函,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堵塞漏洞,维护了辖区公共安全。

  公益诉讼制度已成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护公益、推进司法进步的利器。高淳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共利益“守护人”作用,积极主动作为,争取社会各界理解、支持,规范推进公益诉讼走深走实,更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向党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检察答卷。

  编辑:黄凌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