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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纪念日 | 以检察名义为你守护
2021-09-30 15:30:00  来源: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

  “谢谢你们,党和政府没有忘记我的父亲。”在第8个国家烈士纪念日到来之际,南京市高淳区检察院向辖区内生活困难的烈属发放司法救助金。王培进烈士的遗属在收到检察院送来的司法救助金后,向办案检察官连声感谢。

  南京高淳区红色文化资源丰富,辖区有大量承载红色记忆的地标、文物、遗址,以及纪念馆、陵园。今年6月以来,高淳区检察院组织开展英雄烈士保护工作专项行动,通过公开宣告送达诉前检察建议、司法救助会、签保护文件等方式,开展英雄烈士保护工作。

  8月26日,高淳区检察院检察长席晨带队来到东坝街道一处烈士墓地,看着烈士墓碑上模糊不清的字迹,他们心情沉重。通过连续的走访座谈、查阅资料、实地调查,检察官发现辖区有散葬烈士墓27座,部分墓地位于田间地头,缺乏有效管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高淳区检察院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行政部门公开宣告送达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与属地街镇共同对烈士墓及周边环境进行规范整修,并逐步迁入烈士陵园。为进一步了解英烈权益保护情况,办案组对27位烈士的后代、家属进行逐一走访,送达《英雄烈士权益保护告知书》,释明英烈保护的法律规定、英烈享有的权益。王培进烈士于1948年被特务暗杀,其后代面临一定的经济困难,办案组决定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救助,而同时获得救助金的还有8户生活困难的烈士遗属。

  9月27日,高淳检察院会同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联席会议,会签《关于建立英雄烈士保护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意见》明确英雄烈士保护工作重点、强化案件线索移送、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建立联动协调制度等10项具体工作。针对侵害英雄烈士公共利益的行为,检察机关将通过综合运用检察建议、诉前圆桌会议、支持英雄烈士近亲属起诉、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依法开展英雄烈士保护工作。

  编辑:黄凌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