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语中,“伏”就是不出现,可以理解为潜伏、隐伏、荫蔽等意思。三伏天,是咱们老祖宗从气候规律中总结出的农历年中天气最热的时期,是初伏、中伏、末伏的统称,说出了中国地理环境下气温高、气压低、湿度大、风速小的气候特点。通常情况下,夏至后第三个庚日开始为头伏(初伏),第四个庚日为中伏(二伏),立秋后第一个庚日为末伏(三伏),每伏十天共三十天,今年的“三伏天”长达40天,所以被称为“加长版三伏天”。
人们面对自然,需要培养起适应不同恶劣自然环境的本能,更要有一颗敬畏自然之心。在三伏天旷日持久的“炙烤模式”下,人不同于钢铁铸成的机器,不能全然不顾烈日暴虐,而要躲避烈日、高温的侵袭,合理调节工作、生活的时间与节奏,把握早晚和夜间凉爽的空当。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应识天势、知人情,尽可能为劳动者撑起一把“遮阳伞”,劳动者在三伏天的合法权利不能被侵犯,不能让劳动者感到心慌、郁闷。
为劳动者撑起一把“遮阳伞”,就是要把劳动者应享有的福利及时发放到位——这里主要指及时、足额发放防暑降温费和劳动保护用品。用人单位不要违反规定发放防暑降温费,不能减少发放人员,或者根据职务高低发放,也不要拖延和减少发放防暑降温费的时间。
为劳动者撑起一把“遮阳伞”,就是要把相关方面的高温保障制度落实到位。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高温期间,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违反管理规定,擅自取消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措施,应承担相关责任。
为劳动者撑起一把“遮阳伞”,也需要领导干部、管理人员走到劳动者中间,看望慰问一线劳动者。天气环境再恶劣,也会有电力抢修工、环卫工、交通民警、建筑工人等工作在第一线。越是高温天气,领导干部、管理人员越要有与一线劳动者同甘共苦、打成一片的觉悟。到一线劳动者当中去感受高温、烈日,为他们送去防暑降温用品,是了解民情,倾听民声,也方便为高温期间奋斗在一线的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发声。到一线劳动者中去,也能发现一些单位的劳动用工具体情况。发现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保障劳动者应有权利没有做到的,要严肃查处,也是保障劳动者的正当权益。
加长版三伏天开启“炙烤模式”,实际上也打开了一面镜子,映照出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执行的情况。这面镜子还能够映照出企业是以人为本还是以经济效益为本,映照出领导干部是关心、贴近一线劳动者,还是漠视、远离一线劳动者。劳动者是企业效益的创造者,是社会大时代的主人,任何以透支和牺牲劳动者健康为代价的行为都是要不得的,必须依法予以制止并进行责任追究。(苏大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