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值班工作职责
一、 值班领导主要职责:随时检查、了解值班情况,及时处理值班人员汇报的各种问题。
二、 值班人员职责:
1、 负责本区重大社情和突发事件的接报、上报工作,做好联络反馈工作,协助领导处理重大突发事件。
2、 负责处理值班期间上级和有关单位通知、反映的各种问题,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并通知相关部门。
3、 严格履行值班职责,详细记录值班工作情况。填写值班日记、电话登记等资料时要及时准确、字迹清楚。
4、 对群众来访、来电,原则上移交本院控申部门处理,并告知来访者本院控申接待的地址、电话、接待时间等,必要时做好记录,及时移交控申部门。告急访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做出处理。
5、 指导协助保安做好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
6、 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党的保密纪律,不得向无关人员 透露涉密信息。
7、 值班时间:白班:8:30—17:30,晚班:17:30—8:30。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值班室管理制度
一、 值班室内要保持干净、整洁、有序,按时清理打扫室内卫生。
二、 不得在值班室大声喧哗、集聚、闲聊打牌;严禁非值班人员在值班室留宿;严禁易燃和化学物品在值班室存放。
三、 值班室是值班人员值班、休息场所,值班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不准他人擅自使用通信设备。
四、 当班人员不得无故脱班、离岗和随意代班。
五、 院办公室及时、有效的做好值班的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并负责督促物业人员按时打扫院值班室,保持值班室的卫生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