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区院公诉部门派员出席法庭对孔某交通肇事案支持公诉,该案系南京市首例适用认罪认罚简易程序公开开庭的案件。
被告人孔某驾车肇事致1人死亡,后驾车逃逸,案发后自首且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取得其谅解。案件提起公诉后,区院与区法院召开落实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会,双方就认罪认罚简易程序案件的庭审程序的简化、被告人诉讼权利的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并形成共识。
庭审中,公诉人简要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出示证据、发表公诉意见,整个庭审过程仅耗时15分钟。区法院当庭作出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孔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