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南京市平安家庭领导小组创建活动办公室开展全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的评选活动,区院申报的傅某某打击保护证人案荣获三等奖。
办理该案过程中,通过社会调查显示,傅某某初二辍学后无所事事,导致结交社会不良少年,加上法律意识淡薄,讲究“哥们义气”。针对傅某某法制意识淡薄,是非观念不清的问题,本院要求其向被害人当面道歉、作为志愿者参加法制宣传及公益活动等方式,向其输入正能量;针对其无所事事根源系缺少立身之本,引导其从事创业之路,并帮助解决技术、资金、销售渠道等难题,引导、帮助其改过自新、最终重返社会,该案在2016年度亦入选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公布的6起附条件不起诉典型案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