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院关于内设机构改革的规定和要求,高淳区检察院对刑事检察一部的分工、职能、以及人员进行了调整和分配。党组副书记、分管副检察长周红年第一时间主持召开了部门会议,传达了机构改革的精神和内容,对部门内人员和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和安排,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顺应改革,服从安排。深刻领会机构改革的精神内涵,落实上级的规定,服从院党组的安排。二是进入角色,加快融合。侦监和公诉人员要迅速进入角色,尽快学习、熟悉,落实捕诉合一的工作模式,做到有效融合。三是对照规定,规范操作。捕诉合一后,要严格按照审查逮捕、公诉流程和规定办案,切实发挥员额联席会的作用,严把案件质量关。最后,协管汪新翠专委对队伍的精神面貌、作风纪律、出庭能力等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高淳区检察院召开部门会议 部署机构改革后的相关工作
2018-06-08 10:36:00 来源:
编辑:黄凌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