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检察工作
(一)审查逮捕工作
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132件274人,同比分别下降26.67%、下降8.36%。
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01件192人,同比下降35.26%、下降20.66%,逮捕率(按人数)为70.59%,同比减少8.76个百分点。不批捕和决定不捕29件80人,同比下降3.33%、上升26.98%,不捕率(按人数)为29.41%,同比增加8.76个百分点。
(二)审查起诉工作
共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344件512人,同比下降0.58%、下降4.30%。
共起诉各类犯罪295件403人,同比上升2.43%、下降4.05%;起诉率(按人数)为92.22%,同比减少1.74个百分点。共不起诉24件35人,同比上升9.09%、上升20.69%;不起诉率(按人数)为8.01%,同比增加1.52个百分点。
(三)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件3人,同比下降60.00%、下降62.50%。经审查后起诉1人,同比下降85.71%;不起诉0人,同比下降100.00%,不诉人数占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总数的0,同比减少50.00个百分点。审查起诉阶段亲情会见1次,心理评测1次,亲职教育1次,帮助教育合计38次,引入社会力量20次。
(四)刑事和解工作
对于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达成和解协议的,检察机关共不批捕2人,占不捕刑事案件总人数的2.5%。不起诉3人,同占不起诉刑事案件总人数的8.8%。
检察建议
全年共发出检察建议42件,均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采纳率100%。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受理控告申诉案件共97件,七日内答复97件,七日内答复率100%,首次信访化解率94.85%。办理司法救助9件22人,其中对扶贫对象救助1件3人,共发放救助金6.123万元。
民行检察工作
全年共受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监督、民行审判活动监督、民行执行监督、支持起诉、督促履职等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8件,同比上升28.57%%。审结19件,同比上升137.50%%。
公益诉讼工作
(一)行政公益诉讼情况
全年共受理案件线索19件,共立案8件,其中提出检察建议5件,法定期限内回复4件。
(二)民事公益诉讼情况
全年共受理案件线索17件,共立案17件,其中提起民事公益诉讼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