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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失足的孩子通过“法律考试”了
2018-09-10 09:10:00  来源:

   在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里,我校学生小宇(化名)遇到了他的检察官老师——任职我校法治副校长的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张鸽。

  在从事多年检察工作的张鸽检察官眼里,小宇是与众不同的一个。他高高瘦瘦,不善言辞,说话的时候甚至有点害羞。或许是知道他在学习绘画的缘故,总感觉他的身上流露出些许文艺气息。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文质彬彬的大男孩,却曾经犯下一桩罪行。

  2017年9月,小宇刚刚升入高三。这一天,他来到一家小面馆吃午餐。等待上菜的间隙,小宇使用了面馆的卫生间,无意中他发现卫生间里还有一个暗门。出于好奇心小宇打开了未经上锁的暗门,发现暗门里面是一间库房,一个女式皮包就放在他触手可及的位置。小宇打开皮包,看见皮包里放有厚厚的一沓现金。小宇想到自己的手机不久前摔坏了,正愁没钱修理,但他知道自己家境普通,父母供养自己上学已经非常不容易,懂事的小宇不愿给家里增加不必要的负担,一直没有向父母开口要钱。

  后来,我们了解到了小宇当时的心理:现在这些钱就摆在眼前,如果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拿走一些,困扰小宇的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了。但这毕竟是做“小偷”啊,小宇既紧张又害怕,没有实施盗窃就离开库房回到了座位上。

  经过几分钟的犹豫,小宇还是下定了决心,再一次走进库房,盗窃了女式皮包内的5000余元现金。这一天,小宇的十八周岁生日刚刚过去两个月。

  案件很快就被侦破了,小宇的父亲第一时间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批评教育了小宇,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小宇也对自己的行为忏悔不已,多次向司法机关表达了对被害人愧疚的心情和赔偿意愿。

  张鸽检察官说,因为小宇已经不是未成年人,不具有法定的减轻处罚情节,更不能对他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即便如此,为了更好地挽救他,办理小宇案件的未检检察官不辞辛劳地开展了调查走访。检察官们的辛苦还是有成果的,查明被害人表示对小宇非常同情,不但为他出具了谅解书,还恳请司法机关对小宇从轻处理;小宇的班主任老师则亲自为小宇出具了书面证明,证明小宇一贯遵守校规校纪,品学兼优。

  通过张鸽与另一位办案检察官的调查走访结果,结合小宇作案前后的表现,最终检察机关对他依法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转眼大半年过去了,炎炎夏日里,张鸽和其他办案检察官们收到了小宇父亲的电话。除了感谢他们当初对小宇的帮助,还带来了小宇高考成功的好消息。看着小宇的成绩单,想象着那个腼腆的文艺青年就要步入理想的学府,检察官们是真是打心眼儿里替小宇高兴,并祝愿他通过学习了法律这门人生中最重要的一课,今后的路能越走越远,一马平川。

  (本报记者韩兵 通讯员李健玮/采访整理)

  编辑:黄凌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