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区检察院监督立案一起林木被毁坏案
2017-07-06 10:42:00  来源:

  日前,高淳区检察院针对网上热议的淳溪镇永联圩水杉木被环切树皮事件,提前介入、主动作为、多方协调、持续关注,督促公安机关于2017年6月14日对该案立案侦查。

  一是捕捉网络舆情,发现监督线索。为拓展监督线索,寻找监督案源,高淳区检察院侦监干警在浏览本地论坛“西祠胡同”时发现,有网友发帖称区淳溪镇永联圩内种植的水杉有5棵被砍倒,还有85棵水杉被环切树皮,该贴附上了被毁坏水杉的照片,在网络上引起热议,有网民质疑林业部门以及司法机关不作为,了解情况后,高淳区检察院侦监部门认为本案存在监督线索。

  二是及时快速反应,发挥监督职能。根据网上反映的情况,区检察院认为被毁坏的林木已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且本案涉及林木毁损,存在管辖区是否属于林业派出所、是否需要案件移送等诸多问题,区检察院及时向市院通报案情,在市院指导下,确定了管辖区归属,并在市院支持下,于2017年4月14日向高淳分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力求监督实效。高淳以生态立区,该事件发生后在辖区影响较大,得到区委书记批示及政法委关注,为落实监督效果,发出通知书后,区检察院多次与林业派出所、淳溪派出所等办案部门沟通协调,因被毁损的树木尚未完全死亡,如何确定受损价值成为难点问题,区检察院就此开展多次座谈,并指导林业派出所至浙江安吉及宿迁等地实地考察相似案例,最终成功解决了价值认定的难题,公安机关已于近日立案侦查。

  四是深化部门融合,延伸监督触角。考虑到该案涉及环境保护,区检察院在了解案情后第一时间通报至民行部门,查找除刑事犯罪外的监督角度,是否涉及督促履职、公益诉讼等线索,也是大部制改革背景下促进监督职能深化融合的有力体现。

  

  编辑:黄凌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