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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区检察院快速办理一起司法救助案传递检察温情
2019-10-16 09:51:00  来源:南京市高淳区检察院

  近日,高淳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涉嫌强奸案中,得知该案中的被害人系精神分裂症,无劳动能力,生活经济困难。为此,该院快速办理,及时将6000元国家司法救助金送到被害人手中,缓解其困难生活。

  9月27日,该院控申部门收到未检部门移送的司法救助线索后,经调阅卷宗,初步了解了被害人的家庭情况:被害人陈某萍系精神分裂症,无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其母亲离家出走多年杳无音讯,父亲因在家看顾陈某萍而无法外出打工,仅靠务农维持两人生计,生活特别困难。为进一步了解核实情况,该院控申部门与未检部门实地到被害人所在的村委走访调查,经询问了解和调查相关人员得知:被害人因遭受犯罪侵害致流产花费了一定的医药费,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无赔偿能力至今未对被害人一方进行任何赔偿,陈某萍系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贫困户,家庭经济十分困难。

  该院经分析认为当前陈某萍一家因客观原因难以靠生产或者外出务工自救,其情形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主动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及时向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送达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须知》等文书,告知其有权申请司法救助,并向其解释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政策,积极帮助其办理相关手续。10月8日,该院在审核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提交的救助申请材料后,经审查依法作出给予司法救助的决定并将救助金发放至被害人家中,缓解其家庭生活困难。同时,在司法救助过程中,为使被害人家庭不因案致贫,该院积极协调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及当地村委会解决其实际困难,使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实现多方位救助扶贫的效果。

  编辑:黄凌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