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1至3月,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4人;不捕8人,不捕率25%。共决定起诉80人,不起诉34人,不诉率29.82%。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4.69%;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88.98%。
二、关于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2023年1至3月,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56件;对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8件。
三、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2023年1至3月,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3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12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11件。
四、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3年1至3月,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人,不捕1人,不捕率为20%。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1至3月,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6人,决定不起诉2人,不诉率25%。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2人。
五、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一)信访工作情况。2023年1至3月,共接收群众信访20件次。
(二)司法救助工作情况。2023年1至3月,共实际救助6人。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3年1至3月,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5件。其中检察长办理3件,占60%;其他副检察长办理2件,占40%。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自侦案件)4件;民事、行政检察类1件。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3年1至3月,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