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工作
审查逮捕。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56件96人,同比分别下降43.43%、下降29.93%。经审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41件63人,同比分别下降36.92%、下降23.17%;不批准逮捕共34人,同比下降29.17%,不捕率为35.42%。
审查起诉。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237件365人,同比分别下降1.25%、减少2.93%。经审查,共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各类犯罪126件206人,同比分别下降41.96%、减少32.71%;决定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不起诉)65人,同比上升103.12%,不起诉率为17.81%,同比增加5.01个百分点。
二、民事检察工作
民事提出检察建议38件,同比增长1166.67%;支持起诉39件,同比增长160%。
三、行政检察工作
行政检察提出检察建议8件,净增8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
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1件。其中,民事21件,行政30件,分别占41.18%和58.82%。立案50件,其中,民事20件,行政30件。
诉前程序案件38件,同比增加150%。其中民事12件,行政26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
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5件7人,审查起诉18件25人;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共批捕4人,起诉16人,附条件不起诉2件5人。
六、控告申诉检察
受理司法救助28件;提起国家司法救助28件;实际救助人数32人,同比上升966.67%。
七、检委会工作
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