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淳区检察院与区委巡察办会签《关于加强对行政机关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在全市检察机关范围内率先将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引入党委巡察工作中。区院民行控申部形成《高淳区院与区委巡察办会签意见强化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信息,综合业务部第一时间整理报送,被南京检察情况反映2018年第41期采用。
7月18日,市院范群检察长对该情况反映作出批示:“这一做法很好,如能落到实处,对检察业务的开展会有很大帮助。其他区院可以借鉴。”
7月23日,市院陶国中副检察长作出批示:“请民行处:落实范检批示,印发各区院借鉴;督促高淳区院抓好会签《实施办法》的落地,形成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