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检察院组织开展2017年一季度涉案财物专项检查
2017-05-08 09:53:00  来源:

  为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监管工作,4月中下旬高淳区院案管办对2017年一季度办案部门办理案件中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分自查和督促整改两个阶段,先由案管部门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办案部门移交备案的相关材料,对一季度的19件相关案件逐一登记清查,作出自查总结,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涉案财物是否统一由案管部门保管,由专门人员、专门场所保管,不需要入库保管的物品是否按规定未入库及在案管部门进行登记;扣押款项是否存入唯一合规账户;扣押、冻结、保管(含入库、调用、还库)、处理涉案财物手续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案件已诉讼终结,涉案财物有无未及时处理的情形等等。经案管部门自查发现存在涉案财物扣押、保管、处理环节存在自侦案件涉案财物扣押未及时在统一业务系统中登记、自侦案件起诉意见书中无关于涉案财物内容;公诉审查环节审查意见书中无涉案财物审查内容、涉案财物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等8类不规范问题。在自查的基础上,案管办汇总形成自查报告,并将发现的问题通报办案部门查漏补缺,督促整改、纠正,以全面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工作。

  

  编辑:黄凌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