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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区检察院对一起交通肇事被害人未成年子女开展司法救助
2018-10-31 10:13:00  来源:南京市高淳区检察院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近日,高淳区检察院民行控申部对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未年子女开展司法救助。 

  9月2日,犯罪嫌疑人刘驾驶重型货车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某某及妻子当场死亡,刘某事故的主要责任。案发后,被害人朱某某夫妻留有年仅12岁女儿小红,家庭生活陷困境。9月26日,小红舅舅向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区院受理该救助案件后,多次与被害人属进行交谈,详细了解了小红精神状况学习生活情况经审核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迅速发放救助款5000元与此同时,区院干警还对如何确定小红监护人、如何妥善管理赔偿款等事宜,向被害人亲属提出了合理建议 

  被害人亲属对检察机关认真细致的工作表了感谢表示最大保证小红健康成长。 

    

  编辑:黄凌昊